一、关于丢失与挂失身份证的事宜:
(一):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
事项名称: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
申请(办事)条件: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被他人捡拾并上交派出所进行了捡拾登记。
申请材料:申请人户口本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。
承诺时限:当场办理。
法定周期:无
收费标准及依据:无
(二):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
事项名称: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
申请(办事)条件: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,挂失本人的居民身份证。
申请材料:申请人户口本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。
承诺时限:当场办理。
法定周期:无
收费标准及依据:无
二、关于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与首次申领
(一):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
事项名称: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
申请(办事)条件: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。
申请材料:申请人户口本 。
法定周期:60日,偏远地区90日。
承诺时限:30日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计价格[2003]2322号)40元/证。
(二):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
事项名称: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
申请(办事)条件: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。
申请材料:申请人户口本。
法定周期:60日,偏远地区90日。
承诺时限:30日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计价格[2003]2322号)20元/证。
三、关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与损坏换领
(一):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
事项名称: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
申请(办事)条件: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。
申请材料:申请人户口本,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证件。
法定周期:60日,偏远地区90日。
承诺时限:30日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计价格[2003]2322号)20元/证。
(二):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
事项名称: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
申请(办事)条件: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, 三年内办理过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。
申请材料:带有本人签名申请,申请人户口本,损坏的居民身份证件,原件邮寄到户籍派出所,派出所审核。
法定周期:60日,偏远地区90日。
承诺时限:30日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计价格[2003]2322号)40元/证。
以上办理地点为当地派出所;办理时间:工作日 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