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鸡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览
申请条件:
1.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;
2.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且仍正常缴存的;
3.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4.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,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(含)以上的;
5.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;
6.具有真实、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
7.首付款支付比例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;
8.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且仅有一次;
9.能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;
10.所购住房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登记;
11.公积金中心规定不得申请的条件除外(参见其他-服务限制)。
申请材料:
1、贷款还清证明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2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3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4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5、支付凭证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6、抵押合同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7、购房借款合同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2、公证书原件一份
5、银行卡原件一份
6、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一份
7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8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相关文件表格:
点击下载《房屋买卖合同》
点击下载《宝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记录》
点击下载《宝鸡市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记录》
办理时间、地点和电话:
办理时间:
夏令时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:00至12:00;下午15:00至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冬令时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:00至12:00;下午14:00至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办理地点: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(办理窗口:全窗口)
联系电话:0917-3901701;0917-3121600;0917-3905816;0917-6217981
申请流程:
(图源:陕西政务服务网)